第(3/3)页 说着,阿鹿叹了一声:“唉,年少轻狂啊,事后我才想起对不起明胭,现在看来,也没对得起阿冉。” 千叶难以理解地界凡人的爱恨情仇,只关注到修为之事:“你们明家的修为可以随意让渡?” “自是不可!如今告诉你也无妨,通明术为一脉传承,冥相随着冥契留下来的家主信物,可以汇聚族人的通明术,这也是为什么明家人喜欢老母猪。” “所以,冥相收回冥契,你们族人的法力,也会被尽数收回?” “差不多是这样。” “那你们何必一定要废除冥契?”在千叶看来,冥契的存在不止扩大了明家血脉,也让明家掌握了非凡的能力,比之个别子嗣缩短的寿命,整体还是利大于弊。 阿鹿喝净最后一口茶道:“子非我族之人,安知我族之苦?” 不仅明家之苦千叶不能认同,就连明月一心求死,她如今也不能理解。 但她明白人各有志的道理,并不强求:“行吧,你们爱如何便如何。” “那千叶姑娘可想好了一月后召唤冥相的地方?”阿鹿把自己的茶盏收回鸡窝脑袋。 千叶想了想回答:“只要不在明家,何处都可。” 主动召唤冥相不是轻松之事,一般须得借助中元之日,冥界大门敞开之便利。不过冥相定下时间自来则轻松不少,只需消耗一些施术者的寿元,对于地点的要求不高。 阿鹿便问:“就近,那便在清风岭之下吧,阿冉的身子不适合长途跋涉。” 双方达成共识后,阿鹿想起之前的交易,叫住一脚踏出门槛的千叶道:“千叶姑娘可还记得引见冥相的报酬?” 原本的交易是阿鹿劝说明月出手。可实际上,明月知晓霉娘之事后,念于双方互惠,是主动相助的,千叶本不必提供报酬。 不过千叶还是回了身,从乾坤袋中找出一个破旧的竹简扔给阿鹿:“就这个,爱要不要。” 阿鹿接了竹简,拿正一看,注牌上写着书名《冥修三千法》。 第(3/3)页